呼和浩特一居民在楼顶建“阳光房”城管:属于私搭乱建拆!记者看到,100多平方米的楼顶按照原有墙体被分成了3个区域,分别用钢材做了框架支撑,框架上面有的安装了彩钢复合板,有的安装了玻璃。
搭建了一半的阳光房
国先生表示,他家房子从2015年开始漏雨,到现在一直没有解决,顶棚因为漏雨多处被浸泡,墙体出现裂缝。他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减免一年半的物业费作为补偿,让他自己想办法解决。记者在国先生家中看到,客厅、卧室的顶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掉皮,卧室之间过道的墙上还出现了裂缝,屋顶边缘处的装饰都已经开裂。“从进料到施工,物业一直没有阻拦过,直到工程进行到一大半,物业工作人员才突然告知不能施工了,让我拆除,还把通往楼顶的安全门重新上了锁。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不能同意。”国先生说。
滨河湾小区星元物业公司客服主管郇女士表示,物业公司并没有允许国先生在楼顶上搭建阳光房。至于国先生家漏雨的问题,他们也是在入户调查的时候才了解到的,因为小区的大修基金还没到位,公司只能小面积地进行维修,所以同意减免国先生家一年半的物业费作为补贴用来做屋顶防水,但并不是允许他在楼顶建阳光房。后来国先生在楼顶建起阳光房,物业公司在社区的协调下同意出1万到1.5万元作为补贴,用于拆除阳光房,但是国先生不同意。
银河社区书记刘涛介绍,针对滨河湾小区12号楼2单元楼顶正在搭建的阳光房,社区早在8月6日就和城管部门一起到达现场对国先生下达过整改通知书,后来也与国先生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协商好了由国先生自己负担一部分,物业公司承担一部分,将楼顶的阳光房拆除。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阳光房不仅没有拆,反而又建了起来。“这是城管部门第二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7天。在这7天之内,我们也会积极协调居民和物业公司,尽快将阳光房拆除。”刘涛说。
赛罕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六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张成刚表示,在楼顶建阳光房属于私搭乱建,而且危险性非常高。此次他们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居民在7天之内拆除,如果7天内没有自行拆除,城管部门会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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