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总工会小区是一个以单位团购房为主的居民小区,2007年施工建设以来,至今“五证”全无。该小区的住户、开发商均称这里是小产权房,但呼和浩特市国土部门称其“手续正在办”。而建设、规划、房管、城建等多个部门表示无权监管,似乎这个疑似小产权房小区已经进入一个无人监管的真空地带。
难以厘清的疑似小产权房
内蒙古总工会小区位于呼和浩特市东南角,位置较偏僻,就连途经小区的唯一一班公交车也是近一个月内刚刚开通。
在百度上搜索“内蒙古总工会小区”,显示最多的并不是它的地理方位,而是与此相关的房屋出售信息。
小编随机拨打几个电话询问,听到最多的回答如出一辙:这儿的房子没房本,不能办贷款,更落不了户口。
这么久办不下来房本,仔细一打听,才知道是小产权房,现在想卖都卖不出去。”小区居民刘宇(化名)说。
在内蒙古总工会小区,记者以购房人的身份向小区居民询问时,他们提醒记者要谨慎,因为这里“可能”是小产权房。
该小区得以命名为内蒙古总工会小区,似乎要依赖于内蒙古总工会团购了这里大部分的房子,对于究竟是否“小产权房”,记者走访了内蒙古总工会内部职工,对“小产权房”的说法都是近乎一致的默认。
内蒙古总工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里有我们7栋楼,当时算团购,我们这个房当时弄的时候没说能办房本,大家都清楚,小产权,村里的地。”
对于“小产权房”的说法,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给出了不一样的解释。“不可能是小产权房,这是政府征地,手续正在办,厅里正在审核。”呼和浩特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支队一位孙姓副支队长肯定地说。
该小区开发商冯静的说法更为直接:“不用调查,我盖的就是小产权房。”
莫衷一是的说法,留下一个迷,该小区究竟是不是小产权房,记者向呼和浩特市城管、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求证,但无人给予回答。
五部门均称无管辖权
据了解,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要经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征地拆迁、规划设计、房屋施工、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而随着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有关作业管理部门会适时地按照项目开发进度和项目的成熟与否颁发‘五证’,先批后建。
而内蒙古总工会小区2007年开始施工建设,同一年因违法使用土地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土局处以20余万元的罚款。此后该小区的开发商并未办理任何证照,“五证”无一。
那么对于这样“未批先建”的居民小区,具体由哪一部门负责监管?针对这一问题,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该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房管局只负责“办证”,开发商不来提交申请,房管部门就无法介入。”
小编随后又去往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得到的回答是建设部门主要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房屋是违法建设的违规项目,并且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房屋质量都无法保障。”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科科长陶格斯声称。
而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穆晓红为记者释疑:没有得到国土部门的土地证,程序走不到规划部门,而建委、房管分别是第三和第四环节,且规划部门也没有执法权。
“正在获批中,批下来以后,跟着这些证都能办。”赛罕区国土局办公室主任韩之鸿说。
韩之鸿所称“正在获批中”的,便是内蒙古总工会小区开发商将农村集体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性质的一份材料申请。
原来内蒙古总工会小区目前所使用的土地仍为农村集体土地性质,2011年该小区开发商将这份材料提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土部门,经过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逐级上报至内蒙古国土资源厅,试图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但这份申请至今未获批准。
小编向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求证此事,以及这份申请申报3年未批准的原因,但一个月过去,内蒙古国土资源厅至今未给予任何回复。
韩之鸿称,内蒙古总工会小区在2007年开工建设时便处于违法状态,一直没有停工,但他也强调国土部门只能履职到位,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这样,有时候政府支持那你没办法,处罚完了补办手续,这叫边上船边买票。”韩之鸿说。
韩之鸿承认在赛罕区像内蒙古总工会小区这样的小区还有很多。但这样的工程具体由谁监管?“可能是城管”。
记者随即去往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求证,该局宣传科刘姓工作人员给予的答复是:“我们只管2010年10月31日之后的工程,之前的我们不管。”
结合城管部门这一说法,记者走访询问了5个相关职能部门后,得到的结果却是这个疑似小产权房小区已被置于“无人管”的境地。
“与政府支持分不开”
既然无人监管,那这样的小区是怎么建起来的呢?与该小区有着利益牵扯的内蒙古总工会似乎成为唯一知情的部门。
在内蒙古总工会,一名云姓工作人员称:“开发商牵头我们协调,把人家叫到一块吃饭……”同时该名工作人员称这个小区的建设工程当时是有‘市里领导’批示,而像这样未批先建或边批边建的工程,在呼和浩特市还有很多。
验证这一说法的还有呼和浩特市建委的工作人员:“有好多这样没有手续的房子,往往是区政府或者是市政府为了拉动经济,以招商引资这种形式弄的项目。这样的项目区政府认可,以区政府的名义上报至建设项目遗留问题办公室,人家帮着协调办理这些手续。”
同时记者在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得知,确实有这样一个机构存在,与该局同用场所办公,负责解决2010年10月31日前的建设工程遗留问题。
当小编提出到哪里才能找到这个“建设工程遗留问题办公室”时,房管局内一名工作人员说:遗留问题办公室刚成立,各项工作还在整理,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没取得土地证的项目不能归到遗留问题办公室。
此类项目缘何能够大行其道?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称,没有土地使用权且没有办理“五证”便建设使用的工程,是违反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这样的建筑能够盖起来,与地方政府的支持分不开,但事实上也说明一些主管部门没有依法行政,所以才造成这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