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装修网了解到,在呼市一些小区存在着业主私搭乱建、乱占公共用地的情形,有的小区部分业主将住宅楼阳台擅自改造外延,扩建成密闭房屋;有的业主不顾公共利益,擅自将楼外护栏外扩至道牙,围地归己使用;还有的甚至把小区内的景观水系截断、填平,变为自家的后花园或私家菜园。有的小区,私搭乱建行为已成为业主的普遍行为,因为人数多,导致物业的难管理。
薛荣跃认为,私搭乱建是部分业主为获取更大利益而为,不论是加盖、乱建或破坏原有设计挪作他用,都违背了建筑设计规划,不仅降低了小区整体的美观程度,也降低了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和寿命。而由此引发的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生活环境的破坏,极不利于和谐社区的构建,危害很大。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损坏或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观的,其他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危害、赔偿损失。但因为涉及人数多,考虑到维权成本等因素,这种制止手段收效甚微。为了遏制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占和损坏环境的不良倾向,薛荣跃认为应多管齐下,他建议,为从源头上刹住私搭乱建的歪风邪气,必须从精神文明建设角落入手,对业主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业主入住小区伊始,就约法三章,杜绝一切改变小区居住现状的不良行为。利用各种手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八荣八耻》的宣传教育,使业主树立起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和小区建设人人有责的观念。通过宣传教育,使业主从抵触向自觉配合整治方向转化,从而顺利完成整治目标,还小区本来面貌。
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行为是与呼市建设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的目标背道而驰的。薛荣跃建议政府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内擅自扩建房屋(含车库)、屋顶加层、改变外立面结构、占用绿地、私砌围院、调整阳台空间、跃层改造为玻璃房或实体房间等私搭乱建行为。整治标准应严格按照所整治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操作,即:凡侵占绿地、道路、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违章搭建的建筑物,凡屋顶加盖的建筑物一律依法拆除,对超标准改建院墙、护栏以及擅自改建露(阳)台的必须整改。
要遏制住宅小区私搭乱建行为,完善监管和奖罚机制也很重要。薛荣跃认为,要明确界定城管、规划和房产管理部门的权限,明确处罚权、执法权的责任单位,以便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将违法建筑业主列入“黑名单”,对其求职、贷款、房屋转让或注销等各方面进行干预;完善快速处理机制,保证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建立监管部门考核惩罚机制,按阶段对拆违成果检查验收,并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此外,还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和私搭乱建行为,由行政机关首先予以公告或处罚,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或恢复原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拆除申请,经法院批准后,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据呼和浩特装修网了解,在今年两会期间,薛荣跃就此提出了《关于坚决遏制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行为的建议》,该建议已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定期将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