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到8月14日,30多天时间,我家的用水量就达到200吨。而从8月14日到11月13日,才用了4吨水。”昨日,家住呼市赛罕区某小区4号楼2单元5楼西户的一位居民这段时间一直为水费问题闹心。
居民质疑:30多天用了204吨水?
据呼和浩特装修网了解,2017年7月,该居民在呼市某小区买了套房子,和房主协商后,由房东交水费、电费等费用至2017年7月。7月1日与房东办完交接,该居民查询了水费,并不欠费。因为需修改上下水,8月14日,该居民特意拍下当时的水表数。
11月13日,该居民收到了水费缴纳单,缴费单上的缴费金额为600多元。她来到呼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收费所查询。按照供排水公司抄表记录显示,7月11日她家的抄表数为1182。
该居民说:“缴费单上写着2017年7月11日的水费欠款为2.9元,8月14日,我拍照时的表数为1382,短短30多天怎么就用了200吨水?”该居民怀疑水表有问题。
供排水公司回应:只能按表数收费
11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呼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收费所负责人刘女士来到该居民家中又查看了水表,水表数为1386。
刘女士在接受专业人士采访时表示:“我找了当时的查表员,看是不是查错了表,得到的反馈是查表的程序都正常,我们是两个月查一次表,9月份查表时,当时她家没人。今天去她家里,发现家中马桶水位也正常,我们觉得水表应该没有问题。”
那为何短短30多天就用水200吨?
住户当时买房时应该把水表数核对好,如果觉得水表有问题,可以和供排水部门联系,或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果检测水表确实有问题,检测费用及多收的水费会退还给住户。对于该居民所说的8月14日拍下水表数为1382,这无法核实,并不能作为证据,公司只能按表收费。
刘女士表示,经双方协商,考虑到该居民的情况,公司按每吨3.4元的费用收取,并决定向上一级领导部门申请水费减半,用户只承担102吨水的费用。
(摘自:网易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