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我市从8个方面入手,多举措消化房地产库存。具体措施如下:
1、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打通商品住房市场和棚改安置房的通道。
2、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积极消化现有库存。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首府建设发展实际,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规模和控制商品房开发增量;
合理调节房屋供应结构和户型比例。
3、实施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停止实物建设公租房。自2016年起,公共租赁住房由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房地产项目不再配置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政府到市场上收购存量商品房完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有存量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租赁市场,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制;
4、对市场上存在的手续不全的项目,该收回土地的收回土地,该处罚的处罚,尽快清理不规范项目,完善项目建设手续,使其进入正规销售渠道。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5、尽快完善现有房地产项目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划,加快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体育等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生活服务功能,促进项目销售。
6、鼓励引导农民工、农民、大学生进城买房。加大改革农民工在城市首次购房政策的支持力度,对购房者按所购房屋缴纳契税额度的50%减免或政府给予购房补贴。积极与银行对接,开展农民工购房贷款,提高农民工的支付力。
7、允许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推进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利用建设项目跨区域销售业务,加大对全区范围内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宣传与办理。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执行不超过20%的首付比例。进城务工农牧民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身份等均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进行贷款。
8、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跨界地产,提升住宅品质,增强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