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透露,目前很多楼盘所宣传的赠送面积大部分是国家规定不计面积的。比如根据相关规定,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如果开发商将这些也计入“赠送面积”,那只是在玩炒作的噱头罢了,只有像呼和浩特某楼盘那样,赠送3/4的阳台面积,那才算是真的赠送了购房者面积,得到了实惠。
呼和浩特装修网业内人士了解发现,绝大多数楼盘的赠送面积都不计入产权证,这就意味着这些赠送的露台、院子等只有使用权,像公共的楼顶平台等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不能约定为属于某一户业主使用。“实际上真正赠送面积,就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20平米的房子,开发商只收110平米的钱,那10平米才能算是赠送,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
呼和浩特装修网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面对“赠送面积”的诱人“馅饼”,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三个问题:
一、所谓“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摊进了房价,买房更应该重点关注房屋的质量、配套等要素。
二、一些“赠送面积”,如阁楼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容易受热受潮等问题,一定要先看好再签合同。
三、入户花园、挑高阳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并非由开发商说了算,这取决于城管或物管是否批准。购买前这些最好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否则今后很容易发生纠纷。而且,“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今后如果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容易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