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装修公司了解到去年5月份,市民孙先生购买了一套保障房,开发商延期交房后,到今年6月初开始通知业主收房。令孙先生惊讶的是,开发商并未提供任何交房验收证明,不少业主无奈之下就搬进去入住了。对此,该小区主管部门一负责人表示,因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未完善,小区永久性用电不到位,导致达不到交房条件,规划路何时能通还在协调,暂时不得而知。
开发商无验收手续就交房 部分业主无奈收房
呼和浩特装修公司来到水景湾小区,小区内多栋楼外墙已粉刷一新,楼道内到处是工人装修的繁忙景象。
据该小区13单元业主孙先生介绍,水景湾小区属于限价房,2015年5月份,他争取了一个名额,“当时住房合同写的是2015年12月31日交房,但11月底开发商发了一份告知书,称要延期100个工作日交房,让人很失望。”
今年6月初,终于等到了开发商通知交房,但看到的景象却让他傻了眼,小区内绿化、道路没有完工,水、电、气也没通,消防箱内设施空空如也,甚至电梯也未经过安装验收就已交付使用,“按照规定,房地产项目竣工后,需经过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但开发商根本拿不出这些证明,也说不清啥时候能达到交房标准。”
据该小区业主谢女士介绍,目前自己在外租房,迫于生活压力,虽然明知房子没达到收房条件,但还是硬着头皮办了手续领了钥匙开始装修,“小区共有960多户业主,目前已经有100多户办了手续,真担心之后房屋质量出问题还得跟开发商扯皮。”
延期每天赔偿万分之0.1 业主称被开发商玩弄
根据丁先生的购房合同规定,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不能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齐全,业主有权拒绝交接,且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开发商与业主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如果逾期不超过60天的,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开始到实际交付期限为止,开发商要支付每天万分之0.1的违约金;超过60天的,业主要求退房,开发商要赔1%的违约金,不退房的,按每天万分之0.1赔付违约金。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丁先生认为是被开发商玩弄了,我们小区这点违约赔偿估计创下最低了。”
该小区达不到交房标准 系用电问题所致
随后,呼和浩特装修公司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办公室,一名高姓负责人承认该小区的确未达到交房标准,“作为主管部门,我们不允许开发商未达到标准就交房,但现在交房是业主和开发商自己达成的协议,这个我们也没有办法阻拦。”
“目前问题主要出在该小区没有接通市政永久性用电,由于该小区东面规划修建的市政道路‘南山路’在小区房屋建成后一直未施工,正常用电接不过来,小区现在使用的是临时性用电,不符合验收标准。”呼和浩特装修公司据高姓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之所以一直达不到交房标准,是因为用电问题,至于该处规划路何时能通,目前还在与相关部门沟通。
对此,呼和浩特装修公司请律师事务所李辉忠律师称,商品房需要达到交付条件并经过验收合格、配套完善后才能交房,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如果是用电原因所致,应在查清原因后由保障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对于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认为购房合同有失公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买房者可在签约后一年之内,针对相关条款向法院申请撤销。业主在明知房屋未达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收房,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旦今后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后走司法程序,也可能会影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