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呼和浩特装修网小编来到蓝宇广场小区。在小区第1栋1单元门口,小编看到小区物业公司张贴的装修整改通知。在张先生反映的存在违规装修的1501和1701的屋内,仍有工人在进行装修作业。厨房承重墙的位置已经开了一个宽约1.2米,高约2米的门洞,原来门的位置已经被砌成一个壁橱。“我们这栋楼有18层,把我家楼上楼下的承重墙都开了门,万一出了事,后果不堪设想。而且我家厨房的这堵墙已经出现了裂纹,每天进厨房心惊胆战的。”张先生告诉小编,他已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了该情况,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制止这种做法,并要求违规装修的业主将拆掉的承重墙恢复原状。
物业工作人员带小编查看被破坏的承重墙
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侯树君在接受呼和浩特装修网小编采访时表示,针对张先生投诉的问题,他们已经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多次向违规装修的业主发出了整改通知,但是业主仍没有停止违规装修。为此,他分别向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反映了此事,但是没有部门受理,他与开发商协调也没有解决。
5月9日下午,呼和浩特装修网小编来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采访。该局投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应该归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随后小编来到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呼和浩特市城管行政执法监察二支队的张科长介绍,二支队主要负责对房屋在建过程中的五证进行监管,确保这些在建工程的手续的合法性。记者反映的这个情况,应该不在他们管理范畴。小编随后再次来到房管局,房管局党办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房管局的执法权都已经移交到城管部门,至于张先生反映这个情况,他建议最好通过房屋安全鉴定之后以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记者来到房管局鉴定科时,鉴定科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没有接受小编采访。
5月13日上午,呼和浩特装修网小编再次来到房管局。鉴定科的李主任表示,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呼政办发[2015]7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业主私拆承重墙属于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应由房屋属地政府住建部门即玉泉区住建局管理。
5月16日上午,小编来到玉泉区住建局。该局党办的马主任表示,物业公司已经反映过这个情况,本着谁收费谁管理的原则,应该由房屋主管部门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管理,该局只负责进行协调。
小编查阅资料了解到,建设部第46号令第十八条规定,“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15]7号文件指出:“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作为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具体承担我市房屋使用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出台的法律法规,指导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已交付房屋使用安全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