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装修公司了解到王女士所租住的小区每两个月交一次水费,5月份她去交了一次,是3月、4月的水费,一共120多元钱。交钱时虽然感觉比自己以前交的水费多,但也没多想,也没放在心上。最近又到了交水费的时间,却被告知要交476元钱,她一下傻了眼。“我家就三口人,怎么可能两个月用掉将近500元钱的水呢?”
工作人员重新抄表时发现,水表确实显示王女士家用了476元的水。工作人员将王女士家所有的水电气等开关都关闭,发现水表仍在转动,以此判定是水表出了问题。王女士将此事告知房东,房东重新换上水表后表示,王女士租住此房已两年多,之前没有出过类似问题,所以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那多出来的水费怎么办?“我们一家三口平时只是早晚用点水,一个月平均三四十元钱,这么多的水费和我们的用水量差距太大了。”王女士认为自己不该承担这部分水费。
呼和浩特装修公司就此咨询了内蒙古众诚律师事务所张炳文律师。张律师表示,如果要求用户承担的水费与其平时用水数量不符,用户有权提出异议。具体谁承担费用要看水表损坏的原因,谁的责任谁承担。建议王女士和房东及物业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业主收集相关证据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