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暖期日渐临近,首府一些住户又开始陆续办理停暖,连日来,家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湾小区的王女士特别纠结,“我家住在3楼,2014年4楼的住户给我打电话要办理停暖,让我签字。我没签结果对方也办了停暖。前两天2楼的住户也打电话说要停暖,直接说我代你签了,然后挂断了电话。这楼上楼下要都停了暖,那我家肯定暖气不热。”
近两年来,呼和浩特市部分供热企业针对办理停暖,专门作了硬性规定,即除缴清之前的采暖费,申请停暖的房屋必须是无人居住的,且停暖后不影响其他用户采暖,而且要求楼上、楼下邻居要签字同意。停暖时要征得邻居同意并签字,是因为每栋楼都是一个供暖整体,如果一栋楼上有几户都停暖,势必会影响其他住户的室内温度。
对于王女士的担心和无奈,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金桥分公司总经理庄慧文说:“虽然通过签字这个内部规定,也起到了不能轻意办理停暖的作用。但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有些想办理停暖的住户,也会想一些其他的办法来征得邻居的同意或者签字。”
楼上楼下都办理停暖,中间的住户肯定会受到影响。这种情况我们会按室内实际温度进行处理。为了保障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和用热质量,只好采取一些内部规定,提前协调好,防止不必要的矛盾产生,实属无奈之举。